霁元

我的人生为脱轨而存在。

《今日此刻》

【“雪地靴里的水,喝醉的18岁,我和我的爱人,祝你生日快乐”】


  我在街角磨蹭了10分钟了,心理斗争之激烈不亚于当年纠结选文选理,最后我咬咬牙,走进了深巷中。

  巷子里有家酒铺子,取得是“酒香不怕巷子深”的意味,店名就叫做“怕深”。我许久前就发现了这家铺子,不过碍于尚未成年,我不敢来到这里。

  今天是他的生日。

  我挑了两瓶青酒,20度的,度数不算高,价格倒是不便宜。

  我看着钱包里仅剩的一张一百纸币,有些无语。“还差十块,”收银员小姐姐看来不耐烦,“我们要下班了,你到底有没有?”

  “有有有,应该有。”我胡乱答应着,将书包里的书都抖落出来,在最最犄角旮旯的地方找着了十元纸币。

  小姐姐将身份证推给我,叮嘱:“小姑娘刚成年4……5天呢,少喝酒,青酒度数是不高,后劲足的很。”

  我点头,没好意思告诉她我是送人的,讷讷垂下头接受了她的好意:“……谢谢你。”

  小姐姐送了我一个开瓶器,我走到巷深,开了其中的一瓶酒,灌了半瓶。

  我喜欢他,是什么时候?我仔细地想。

  六年前吧好像是……啊,六年了啊。

  天空开始飘雪,纷纷扬扬地逆着光朝着路灯下的我袭过来。

  我感觉我的脸在发热,后半瓶是怎么都不能喝了,于是我将瓶子狠狠地甩向墙角。“怦”地一声,在这么安静的雪夜里留下了一堆瓶子碎片和半瓶我刚割肉买的酒。

  我冷冷地扫了一眼。别人经常说我是个热心的人,说我对凡事都温柔,做事能力强,我也一直那么认为。

  然后在今天这样的状况里,我突然意识到他们说的全是错的,我从来没有这么好。

  他住在我家楼下,我回家时还得路过他家,您要说是青梅竹马我也不好反驳,可真要说有了交集那还真是从初中才开始的交集。

  初中分着了一个班。

  讲句实话,义务制教育,身边的朋友同学质量都不高,遇着事儿了推三阻四实在常见,他在一众歪瓜裂枣中脱颖而出,让我一下子将目光汇集到他的身上。

  怎么说呢?人讲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、“优秀的金子到哪儿都能发光”,他那时候开朗热情,更是在一个个不显山露水的小团体势力中间游刃有余,喜欢他的不是只有我一个人。

  但只有我一个人离他那么近,所以我想,这就是为什么我到了现在还是放不下——

  能让一个人坚持苟延残喘的勇气的,也许就是不切实际的希望。

  我走上了二楼,站到了他家门口。

  今天的月亮倒是亮的澄澈,声控灯早就随着时间的逝去而灭的彻底,我立于黑暗之中,头脑清明冷静到可怕。

  可我那么希望我能稍微糊涂一些,哪怕有一些醉意,我都也许可以借酒壮胆,告诉他,我他妈的喜欢你六年了,你怎么什么都没发现。

  现在不行。

  走廊深处那户人家养了一只金毛犬,现在闻着了陌生人的气味,从喉中深处冒出几分警告——可它又过不来,我心想。

  对面那幢楼二楼的灯亮了,我迷迷糊糊地看见男人打开家门,从那头飘来一声招呼,然后隐去他的身影,而我想,我连那声招呼都要得不到。

  走廊的窗一直是不关的,我在凛凛寒风中被冻到麻木,连身体的一点触觉都被抹去了存在含义,我借着许久不擦的窗玻璃练习微笑。

  对面楼的灯关了。

  而我内心的退堂鼓越敲越响,将我震退。

  怎么办呢?无数次擦肩而过,你以为的不经意偶遇,很有可能是我的提早安排,如果我有这个胆子,那我早就记得给你送份礼物,告诉你我那昭然若揭的心迹。

  我永远不可能做到像小说女主的那种洒脱大气,我小心翼翼噤若寒蝉,努力让我的一切都看起来完美——毕竟小说作者永远知道男主什么时候该喜欢上女主,可是我不可能知道你是否对我有一点点动心。

  你都站到这儿了,我告诉自己。

  我敲了敲门,没人应声,我狠了狠心,用了十足十的力,里面传来趿拉着拖鞋的声音,以及一声:“谁?”

  在这样的夜晚,也许任何声响都会被放大,“是我。”

  走廊深处的狗总算冲出了那一声警示,怒气冲冲的。我打了个颤。

  门开了,他站在门口看着一身狼狈的我——虽然我看不见自己,但我也能猜到:雪融成了水,衣服湿答答的,练习的微笑成了累赘,我压根忘记应该有什么表情。

  他长得其实一般,但气质极佳,就像现在这样仅仅是站着也会让人觉得有些压迫感……可能是太优秀而令人无端产生的感觉。

  更有可能,是我深感配不上他而产生的自卑,因而在他面前总是矮了一截。

  “嘿,今天是你生日。”我将酒举起,挤出一个自认为不错的笑容,“祝你成年快乐!”

  “……”他难得的愣了两秒,然后问我,“你不冷么?脸都冻到通红了。”

  我的笑容僵在那儿,进退两难。

  “进来坐坐吧。今天叔叔阿姨又不在家是吧?”他相当自然的侧过身子邀请我进房子里去。

  本能告诉我我应该拒绝,可是也许人本就是群居动物,而先祖们与兽类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火种的使用,光线从房屋里透出,不容我躲避——我很像那些飞蛾,我渴望室内的温暖。

  于是我收起了我丑陋的笑容,沉默着进了房间。

  客厅没开暖气,稍微还有些冷,他拿起我的酒看了看,而后笑道:“胆子真大,也不怕叔叔阿姨知道了。进房间吧,外面还是冷。”

  这下我是真的要拒绝了,他一眼扫过来:“至少我冷。不用对我太客气。”

  房间里很暖和,我感觉雪地靴上沾到的雪在慢慢融化,渗入我的鞋和袜子。

  我认命的换了鞋子进他的房间。

  我从没到过这里。他的房间很干净,和印象里他给人的感觉倒有几分吻合,墙上贴着喜欢的球星的海报,床上的被子摊的整整齐齐,书桌上陈列着几个手办,还有几张物理卷子和一叠书,笔散落在旁边。

  “你身上有酒味。”他含着笑拿过开瓶器,“要不要再来一点?”

  我呆在原地,像是我所做的一切是太容易被被拆穿的谎言,而他轻轻松松四两拨千斤,告诉你没事儿我早就看出来了,你还要不要继续?

  这有点儿太伤人了。我像是个傻子任他玩弄于指尖。

  “来一些吧,你也说了,我是寿星。”他替我做了决定,“更何况前两日你的生日,我不知道送什么好,刚好,就一起过吧。”

  两个人一起过?我想,我又没把你当兄弟。

  可我还是接过了那杯酒,鬼使神差的和他碰了碰杯。

  反正他猜的不错,今天我父母确实都不在家,我有的是时间在这儿好好的跟他演一出义结金兰。

  表白表到我这份上,也不是一般的失败,我自嘲似的想。

  其实我不知道最后我喝了多少杯。

  从天南海北的奇峡怪谭,到鬼神传说怪力乱魔,再到各自学业生活遇到的难题或是好事,再到各种知识的技能battle——总之聊着聊着就脱轨了。

  我应该忘记他的,我应该只是他的朋友中的一个的,我都知道的。

  所以我聊起来一点障碍隔阂都没有。

  人说酒后吐真言,我在自己早都看不清楚的迷蒙双眼里看到他微红的脸和兴奋的神情,我想他醉了。

  所以我很轻声很轻声地说:“我喜欢你很久了,你知不知道啊?”

  他的声音清润又轻佻,像是巫师手中那个蛊惑人心的铃声,甚至还多了几分笑意:“现在知道了。”

  我想,幸好我只给了他一瓶酒。

  而我确实被这个消息轰到彻底清醒。

  再抬头时,发现他的眼睛那么清明,明明是我看错了,他从头到尾,一直都这么清醒而确定。

  作者不知道的我知道了,他喜欢我从今日此刻开始算起。


【END】

谢谢你看到这里!



一点点碎碎念:是想要送给他的生日礼物,即使我永远都不会让他知道。从我想要写这篇文开始,我就决定不再喜欢他。

  文中的“我”不是我本人,没有真实故事依据,都是虚构,“他”也和他完全不一样。

  中间有点卡文,后面一大段写的还很顺。

  不想回头看了,就当青春伤痛文学瞎看看得了,您看个热闹,我写个快活。

  就这样了。

 至于其它文,得等等……(而且也不一定是你们想看的cp……可以去点梗啦不然我很可能拖到天荒地老)放心我在写,只是目前还有好几个大坑没有完成(QAQ)

(青酒就是白酒中的一种,度数比较低,还……蛮好喝的嘿嘿)

评论

热度(3)